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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 女子与父亲、伯父“唱双簧”,离婚可以多分钱?

2018-04-09 惠安小鱼网

正文


今天就带你来看

惠安检察官办过的这么一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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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到检察院反映,在其与王某颖正在进行的第三次离婚诉讼中,王某颖突然提出欠王某民租金38万元、欠某房地产公司30万元借款均已在一年前被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要求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

黄某觉得这两笔债务有蹊跷,因为王某民系王某颖父亲、某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王某颖伯父,案件可能有假,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王某颖虚设债务,以期离婚时多占夫妻财产,谎称自己有债务未还,通过虚构证据等方式提起诉讼。父亲、伯父与其一起唱“双簧”,幕后是律师张某全程参与指导。


查清事实后,检察机关以原生效判决所依据的主要证据系伪造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判决撤销原判,驳回原审原告诉讼请求。检察机关同时将张某、王某民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张某、王某民均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司法行政部门吊销了张某的律师执业证书。


围观群众

故事中王某颖那方的行为就是虚假诉讼吧?

没错,虚假诉讼通过伪造证据虚构借贷关系、买卖关系等方式,一般有两个目的:一是为逃避债务,二是为获取非法利益,且作案方式具有隐蔽性。

其中,财产纠纷案已然成为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重灾区”,主要发生在关系密切的当事人之间,伪造证据、虚构事实比较容易。

检察官


近年来,一些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制造虚假诉讼,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冲击社会诚信和司法权威。

针对民事领域虚假诉讼频发现象,

如何对其进行规制

检察机关在规制虚假诉讼体系中

充当一个怎样的角色

这是惠安县人民检察院“严打虚假诉讼”的成绩单:

近年来,惠安检察院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均被采纳并改判;移送犯罪线索7件7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件6人。


输12


输入

对于虚假诉讼案件,惠安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力度。在总结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完善虚假诉讼发现、查处长效机制,捍卫法律尊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惠安民事行政检察

查办虚假诉讼三字诀






紧扣疑点——在书面审查上求“细”

注重调查——在证据收集上求“快” 

加强协作——在成果巩固上求“实”


形成线索移送制度

牵头县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联合会签的《关于防范和处理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被泉州市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作为经验材料转发。

主要内容

1

总结民事虚假诉讼的五种表现形式,明确监督重点为民间借贷、涉财产纠纷离婚案件等六类易发生虚假诉讼案件

2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可应法院要求,提前介入明显有虚假诉讼嫌疑且涉嫌犯罪的行为人有毁灭证据或逃匿可能的案件;

存在虚假诉讼嫌疑但不很明显的案件,法院应在裁判文书生效三日内移送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

3

检察机关对法院移送的监督线索,或利害关系人申诉案件,应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决定是否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或一般检察建议。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强化案卷细节审查

针对虚假诉讼案件参与主体主观上具有合谋性诉讼过程具有非对抗性作案手段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加大书面审查的力度,注意在现成材料上查找虚假诉讼的痕迹。

结合办案经验和法律知识,对当事人间的身份关系、经济往来等事项进行细致梳理,通过审查审判卷宗及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加强对法官据以判决的自认行为、无实质性抗辩的申诉案件以及虚假诉讼高发类型案件的审查,通过案件书面审查发现疑点。

强调必要的调查核实

讲究策略,通过快速的证据收集,将书面审查和依法调查相结合,通过笔迹鉴定、调查取证等多种形式,破解虚假法律关系链条。

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本院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的协作,通过有效的内外配合,巩固查办成果。 

就王某颖的案子 分析给你看

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虚假诉讼罪。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后小编想提醒:

虚假诉讼害人害己,最终难逃法网!

也希望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时,

选择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监督。


来源:惠安检察院

供稿:张 莉

文、美编:张 弦

图片:部分源于网络


台商区| 男子沉迷赌博,妻子再三苦劝,无奈走上离婚道路...

小编也曾在基层法庭当过书记员,一起榻前开庭的离婚案件至今印象深刻,庭后当事人90多岁的父母在夕阳下颤悠悠的背影和拉住法官衣襟的那种嘱托让人泪目。今天,将由台商区法庭朱法官为我们讲述一起节后离婚案件……










本期记录人:朱小强

台商区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2018年2月27日,这一天是农历狗年正月十二日,清晨的东园街还弥漫着年味,法庭却早已恢复了往日的忙碌。

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面无表情地坐在法庭门口的椅子上,身旁紧挨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看似母子,二者却一言不发。几个中年妇女正围着这名女子七嘴八舌地劝说着。一个略显消瘦的中年男子蹲在这名女子的身边,低声下气地数落着自己的各种不是,看得出他在努力哀求得到该女子的原谅。


书记员小刘告诉我,那位被围着的女子就是今天离婚案的原告杨某,该男子就是女子的丈夫,因不想离婚,已苦苦劝说了好一会儿了。


通过庭前阅卷了解:男女双方于2001年经人介绍认识,经一年多的恋爱于2002年12月3日结婚,婚后育有一子。近年来,男方沉迷于赌博,不务正业,且因赌博举债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女方虽苦苦规劝,但男方仍然不悔改。无奈之下,女方于2017年4月21日提起离婚之诉,经本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双方感情未好转。这次已是杨某第二次起诉离婚了。


应该说,这起离婚案件情况并不复杂,开完庭就可以作出判决。庭审前,我照惯例询问原告有否调解和好可能,在得到否定的答案后,我口头告知双方按原定时间开庭。


可就在我穿着法袍准备走进法庭时,那个一直坐着的小男孩突然起身紧紧地拉住该女子的手臂不让她进法庭,并且近乎绝望地哭喊着:“妈妈,你原谅爸爸吧,我不想你们离婚,我不想他们说我没有家……”,任由该女子怎么说小男孩就是不放手,仿佛一放手妈妈就会离他远去,在场的人无不感觉心酸。

“法官叔叔,请你帮帮我,帮我劝劝我妈妈,我不想他们离婚……”

小男孩无助地望着我,眼里满是泪水和期待。那一刻,我的心里重重地震了一下,一种责任感瞬间在肩,沉沉的。十一、二岁的年纪,本应在宽敞的教室读书学习,此时,却充满悲伤的站在法庭前苦苦哀求,哀求妈妈不要放手这个家,哀求法官帮他留住妈妈……

“尽最大努力化解原告心结,重新接受这个家,一定要调解和好”,我心里暗暗下了这个决定。


可是这种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双方的情感纠纷均到达了个人底线,想调解和好,难度实在是太大了。


盈满泪水的那双眼睛和那种几近绝望的哀嚎都在我脑中充斥着,“难调也得调”


我当即决定推迟庭审,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我首先对被告沉迷赌博的恶习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被告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给家庭带来的危害,悔恨不已,并表示从此不参与赌博,要努力工作养家糊口,希望原告原谅他,给他一个挽回双方感情及婚姻家庭的机会。紧接着,我将原告请到办公室泡茶,拉拉家常,缓和情绪。在与其单独沟通中,我发现原告为了这个家付出太多心血,言语中还流露出对这个家的一丝留恋。


我敏感的捕捉到这个信息,认为原告对这个家还是有感情的,事情还没有到不可调和的地步,而且原告只生育一个孩子,对孩子很是疼爱,也很在意孩子的感受。于是我以此为突破点,对原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她分析离婚可能孩子今后的学习生活以及人格情感塑造带来种种不利后果,在原告思绪动摇时候,及时转述了被告的悔恨及争取和好的意见,耐心地进行劝说。


经过一个上午的艰难调解,原告最终同意与被告和好并当场撤回起诉。

调解结束时,我让书记员把小男孩叫到办公室,当我告诉他爸爸妈妈决定不离婚时,小男孩兴奋得大声叫起来“太好了,谢谢法官叔叔”,在他挂着泪痕的脸上我又看到了属于这个年纪的童真。看到原、被告双方和好如初,看到小男孩因为父母和好而手舞足蹈、兴高采烈的样子,我内心十分欣慰。

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作为法官审理家事纠纷案件,裁决虽易,但事了不易,人和更难。家事无小事,处理离婚案件,理应慎之又慎,能调和尽量调和,挽救一个婚姻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



END

赌博害人不浅望大家警惕!

为这样的法官点赞!


来源:惠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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